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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80号
按照住建部《关于建筑施工安全领域电子证照工作情况通报》要求,我厅将每月对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下简称安管B证)与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企业不匹配情况实施通报,并明确要求将此情况作为涉嫌挂证问题严肃处理,加大对安管人员涉嫌挂证整治力度,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限期整改。自2024年9月30日起,每月30日前,省厅公布持有安管B证但注册建造师无注册单位和注册单位不一致的人员名单,自公布之日起暂停使用其个人CA锁。相关单位和个人要在二个月内及时整改,完成建造师注册或企业变更。
二、未改处罚。未按期完成整改的人员,将作为涉嫌挂证严肃处理,可能面临安管B证被注销或其他行政处罚的风险。违规使用挂证人员的单位也可能受到相应处罚,包括公开通报、资质核查等。
附件1:关于未持有有效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的B证“安管人员”公示名单
附件2:关于有效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的B证注册单位不一致的“安管人员”公示名单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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