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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县区(开发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评选办法》(内建质〔2024〕114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荐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的通知》(内建质函〔2024〕204号)要求,经旗县区住建部门及市质安中心初审并推荐,现将2023年度市级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公示如下,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反映。
联系人:赵子梁
联系电话:0471-6321783
电子邮箱:hjwgck@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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