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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头市市级人才住房建设与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汕府〔2024〕29号)和《关于2024年汕头市市级人才住房租赁申请及分配的公告》的相关规定,经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汕头市公安局、汕头市自然资源局集中会审,现将符合资格条件申请人名单(共28位,含轮候评分分数、排序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14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书面向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凡来信者,必须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对匿名者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汕头市金平区中山路213号一楼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群众服务大厅,电话:0754—88486082。
附件:符合2024年汕头市市级人才住房租赁资格条件申请人名单(共28位).xls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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