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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关于建立“宽进、严管、重罚”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机制的通知》(厅头〔2023〕608号)文件规定,近期,我局组织对湖北名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申请的省住建厅委托审查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进行了复审,现将复审意见予以公示(见附件),另根据住建部、省住建厅关于开展“挂证”行为专项治理的有关要求,现将该企业填报的注册人员一并公示,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3日至12月9日。企业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按原申报渠道提出陈述意见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的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涉及黑社会背景和行为及其它情况有意见,或掌握有公示企业“挂证”问题线索的,请提供书面举报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签署真实姓名。举报材料请报送建筑科技与节能科(0710-3222157)。
附件:湖北名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工程监理资质复审意见
2024年12月2日
湖北名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工程监理资质复审意见
序号 | 企业名称 | 企业填报的注册人员 | 申报资质 | 复审意见 |
1 | 湖北名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周俊、宋三虎、贾荣国、付涛、范德教、吴雪峰、肖宜群、傅磊、喻爱武、郭红 | 专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延续、专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延续 | 同意专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同意专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乙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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