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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行为,提高造价咨询工作质量,营造公平、公正的工程造价咨询营商环境,推动造价行业信息化发展和诚信体系建设,我局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佛山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总体情况
2024年6月30日前在佛山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诚信登记的本市及市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共计546家。本年度抽检的企业有市外企业11家和本市企业9家,共计抽检企业20家,抽查造价成果文件40份。
从检查结果显示,企业咨询质量与计价行为情况良好,被抽查的造价成果文件未发现质量偏差率超出±5%的情况。综合得分主要集中在80-90分段,其中综合得分高的企业均表现在: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较健全,建立了较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档案管理制度;按照咨询规范签订咨询合同,执业行为较为规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要求。综合得分低的企业主要问题则表现在:造价成果文件质量控制制度不完善,没有执行编制、复核、审定三级复核制度;档案管理重视程度不够,归档资料缺失等。
二、检查发现的问题
(一)造价成果文件存在的典型问题,主要表现在:
1.编制说明过于简单,编制依据未能列全,对编制过程存在的问题没有具体的说明,部分造价审核报告中缺少送审与审核对比表,也未说明主要增减原因。
2.成果文件签署不规范,复核人员不是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3.未严格执行《佛山市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标准格式》的有关规定,未单列人工费总额。
4.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列项漏项,未注明费用计算的参考依据。
5.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重复,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符合清单计价规范要求,未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修正。
6.清单工程量未按清单规范要求保留小数点位数。
7.满堂脚手架、里脚手架、单排脚手架、井字架等其他措施费用,错误列入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中。
8.部分材料、设备的预算编制价格依据来源无相关说明,缺乏合理的询价定价记录,存在定价随意,相同材料其单价不一致的情况。
9.预算编制成果文件中无标准工期计算表,或标准工期未按工期定额计算。
10.成果文件归档内容不完整,无计算底稿、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工程变更、工程签证等资料;无归档校核签署记录。
(二)执业行为存在的典型问题,主要表现在:
1.企业办公地址或负责人变更后未及时在诚信系统登记变更信息。
2.造价咨询合同签章手续不完备,无日期或签章。
3.成果文件签字盖章的造价工程师未在诚信系统(或造价监管系统)办理登记。
4.检查时企业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不到场配合检查。
5.无档案管理制度,档案管理不规范,装订不合理,无档案室,无专职档案管理人员。
三、整改及下一步工作要求
我局将本次专项检查情况和考评结果纳入我市建筑行业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实现专项检查工作与诚信综合评价工作有效联动,对检查中发现违反《诚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企业将予以扣分处理。同时对下一步工作要求如下:
1.认真落实整改,确保取得实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要结合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具体项目扣分点,举一反三,认真总结,积极整改,各区局对整改情况进行抽查或复查,市造价中心跟进相关情况,确保整改实效。
2.规范成果文件,提升编制水平。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要进一步规范成果文件编制:概算文件的编制要依据各类估算指标、概算编制办法等;工程量清单文件的编制要严格依据国家发布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工程量计算规范及我市发布的计价文件;结算文件的编制要严格遵照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签证变更的过程要做到严谨、规范、变更结果可追溯。
3.完善制度建设,强化专业人员管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要进一步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和质量控制,理顺管理流程,加强事前策划、事中控制、事后总结。要进一步规范专业人员的从业行为,严格遵循国家和本市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标准和规范。同时应进一步加强企业合同管理,规范履约行为。
4.加快数字化建设,建立企业数据库。鼓励企业推进造价改革,加强数字化管理和工程造价数据积累,探索建立企业造价数据库,逐步实现造价数据可追溯、可分析、可分享。
5.用好“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推进在线“不见面办理”造价服务事项。对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工程合同与造价管理服务等信息平台要安排专人负责,认真及时填报企业、人员变更和业绩成果文件信息,确保各项信息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准确性,为不断规范建筑市场行为提供有力支撑。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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