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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住建局、开发区(投资区)建设局,有关企业:
根据《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指标编制暂行办法》(闽建价〔2013〕47号)及《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指标数据评审暂行办法》(闽建价〔2014〕25号)的精神,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自行报送项目造价指标,经市造价站组织造价指标审核小组进行评审。现将符合工程造价指标要求的工程项目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附件:1.符合造价指标要求的工程项目名单
2.漳州市工程造价指标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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