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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新闻 | 关于樊城区被征收困难群众刘家慧等16户申请公租房资格审核复审结果的公示

发布于:2024-12-14 19: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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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襄阳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襄阳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规定,住房保障窗口对樊城区棚改项目被征收住房困难群众刘家慧等16户申请公租房资格进行初审、复审,初步认定刘家慧等16户家庭符合市区棚户区改造“托底”保障资格。现将复审合格的刘家慧等16户家庭申请公租房审核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17日。公示期内,任何组织和个人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举报。举报地址:紫贞公园路1号襄阳市市民服务中心 邮编:441003,举报电话:0710-3228357

附件:樊城区棚改项目被征收住房困难群众刘家慧等16户申请公租房资格审核复审结果公示名单

襄阳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

2024年12月12日

樊城区被征收困难群众刘家慧等16户申请公租房资格审核复审结果公示名单

序号

基本情况

受理单位

申请人姓名

家庭人口

家庭成员

1

刘家慧

1

住房保障窗口

2

刘万英

1

住房保障窗口

3

韩书琴

1

住房保障窗口

4

杨勇

2

杨成宇

住房保障窗口

5

沈德忠

2

王全芝

住房保障窗口

6

潘明

2

闫子兰

住房保障窗口

7

肖三云

1

住房保障窗口

8

李文启

2

王秀芝

住房保障窗口

9

魏萍秀

1

住房保障窗口

10

李飞

2

胡清华

住房保障窗口

11

李金宁

2

刘堰平

住房保障窗口

12

金群安

1

住房保障窗口

13

陈华婷

1

住房保障窗口

14

张传建

2

周巧华

住房保障窗口

15

李天秀

1

住房保障窗口

16

王顺喜

2

郭庭秀

住房保障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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