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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及有关规定,经审核,田新等405名申请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未批准注册的人员,可通过申报系统查询不予注册原因。
特此公告。
附件:准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024年第二十二批)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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