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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州人民政府的工作安排,我局起草完成《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工业厂房及园区配套设施发展的实施意见》,并对《实施意见》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经审查,我局认为该《实施意见》不影响公平竞争,现向社会公示并征求意见。公示期为2024年5月31日至6月5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电话联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管理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杨归 2907616
[附件: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工业厂房及配套设施发展的实施意见]
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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