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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全市城镇燃气领域营商环境,全面提高我市城镇燃气领域的管理和服务水平,发挥负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切实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现将我市查处的3起城镇燃气领域营商环境突出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燃气企业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差
营山县某燃气公司营业部工作人员雷某某在服务过程中与用户发生争执,造成不良影响。燃气公司责成雷某某做出深刻检讨,主动向用户致歉,取得用户谅解,并扣减绩效工资;营业部主要负责人在总公司第三季度大会作检视发言。
案例2.燃气企业作风粗放
仪陇县某燃气公司分公司在安装燃气报警器时未提前告知价格,柜台工作人员面对群众咨询时态度较差,也未进行相关政策宣传,并告知群众不安装燃气报警器就停气拆表。经企业核实,对分公司主要负责人王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记过处分,主要责任人李某某记大过处分。
案例3.私自以行政主管部门名义发放停气通知书
西充县某燃气公司及其引入的3家非居民燃气报警器安装公司在报警器安装过程中,以行政主管部门名义发放停气整改通知书。燃气公司被行政罚款10000元。
全市各级燃气经营企业和燃气从业人员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规范工作程序,提升服务质量,为燃气用户带来更高效、更可靠的用气体验,提升用户满意度和安全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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