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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沾化区、惠民县、无棣县、博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经济开发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高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北海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工程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经企业申报、县(市、区)主管部门推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复核,拟确定黄河植物园文化旅游基础设施项目等43个房屋建筑施工项目为2023年度滨州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滨州市城区供热设施提升项目(EPC)等5个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为2023年度滨州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1月3日,共5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和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543-3215044,地址:滨州市黄河五路355号,
邮编:256600。
附件:1.2023年度滨州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名单(房屋建筑工程)
2.2023年度滨州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名单(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27日
2023年度滨州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名单(房屋建筑工程).pdf
2023年度滨州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名单(市政基础设施工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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