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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新闻 | 《清远市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工作指引(2023版》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开展装修管理工作制定

发布于:2025-02-17 05:5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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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指导物业服务企业规范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行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托市物业管理协会根据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于2023年10月31日制定了《清远市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工作指引(2023版)》(以下简称“《指引》”)。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出《关于转发<清远市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工作指引(2023版)>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将该指引转发给辖区所有物业服务企业,并指导、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参考该指引,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各物业服务项目的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工作方案和开展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工作。

《指引》包括履行装修前告知职责,办理装饰装修登记手续,签订《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办理物业管理区域临时出入证等手续,对进入物业管理区域的施工人员和装修材料、设备的检查工作,对装修施工现场和堆放装修材料、设备、装修垃圾的日常巡查,竣工查验,退回或不退回装修履约保证金,物业服务企业及从业人员的禁止行为,非住宅的装饰装修管理等九方面的工作指引,以及室内装饰装修须知、室内装饰装修登记表、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室内装饰装修巡查签到表、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查验表等5个参考文本。

《指引》可以指导物业服务企业规范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行为,保障室内装饰装修质量安全和居住安全,禁止强买强卖、欺行霸市的行为,减少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的矛盾纠纷,维护装修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召开修改《清远市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住宅

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工作指引》讨论会)

 

本文版权归腿腿教学网及原创作者所有,未经授权,谢绝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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