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免费领取会员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50号修正)和《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二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专业)执业资格注册工作的通知》(川建行规〔2021〕6号)规定,经审核,曾伟晋等51名申请二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未批准注册的人员,可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进入注册管理系统查询不予注册原因。
特此通告。
附件:准予曾伟晋等51名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024年第二十四批)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4月1日
本文版权归腿腿教学网及原创作者所有,未经授权,谢绝转载。
上一篇:政策新闻 | 金华市区2024年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 征收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补偿标准的 政策解读
下一篇:政策新闻 | 四川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四川省乡村建设工匠专家库增补工作的通知
推荐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