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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市住建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要求,坚持依法履职尽责,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将市住建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党组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专题研究,结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内容,时时对照“十一个坚持”审视工作,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自觉依法决策,带动推进依法行政走深走实。
(二)加大执法力度,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执法文书示范文本,加强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执法公示和公开制度,及时更新执法依据信息,在省住建厅印发的《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版》基础上,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并及时对外公布。编制《丹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项清单”》(丹住建发〔2024〕5号),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四项清单”。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的通知》(国办发[2023]27号)精神,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辽宁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省住建系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今年1月印发《全市住建系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丹住建发〔2024〕3号),今年4月印发《丹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丹住建发〔2024〕22号)
(三)加强法治环境建设,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一是严格审查涉及营商环境的规范性文件,按市司法局工作安排对本单位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确保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公平性,同时进一步做好对招标投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二是加强对燃气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燃气市场秩序。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治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2023〕3号)和辽宁省住建厅、营商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和城市供热工作的通知》(辽住建〔2022〕10号)要求,严格城镇燃气经营许可审批,有效规范城镇燃气行业发展。三是将打造诚信政府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第一要务,推进政府守信践诺。
(四)坚持依法治理,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一是健全依法治理信访工作体系。较好地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化解群众诉求和问题。二是优化住房供给结构。编制了丹东市城区“十四五”住房发展规划,构建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住房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居民多层次住房需求的租购并举住房制度。三是提高物业服务质量,规范物业企业市场行为,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市住建局在全市范围内建立“物业服务质量义务监督员”(以下称“物业监督员”)制度(丹住建发〔2024〕42号),聘任一批公道正派、有能力水平的物业监督员,协助政府部门对物业企业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形成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的合力。同时制定了《开展“加强物业管理 共建美好家园”活动实施方案》(丹住建发〔2024〕39号)建立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多方参与的物业服务长效机制,统筹推进党建引领、精神文明建设、街道(乡镇)属地管理、行政执法进小区、规范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运行、提升物业服务质量等工作,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为广大群众营造干净整洁、安全舒适、文明有序的生活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五)深化宣传,营造普法氛围。聚焦行政执法、燃气监管、物业服务等社会重点民生领域开展普法工作。为深入推进丹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我局于今年5月印发《2024年度丹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丹住建发〔2024〕28号)。2024年6月,我局组织全市住建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专项培训会。围绕《辽宁省行政执法条例》的重点条款,从立法目的、行政执法程序到行政执法监督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深入浅出讲解如何在执法过程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2024年1月、8月,我局先后组织召开全市城镇燃气专题培训会议,邀请省燃气专家现场授课,各级专班相关负责人、检查人员、社区网格员以及企业从业人员参加了培训,培训以《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和《辽宁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内容为重点,围绕城镇燃气管理应知应会内容做出详细剖析、解读,市内各区于主会场,东港、凤城、宽甸县级专班设分会场,全市累计参会2800余人次。通过培训有效提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一线检查人员业务水平和专业能力,为全市持续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打下扎实基础。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提升法治能力。进一步提高站位,充分认识法治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和现实性,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增强法治意识。进一步强化党组法治建设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以学促干,带头示范,全面提升全局党员领导干部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自觉性和行动力。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执法队伍的建设,提高执法水平,高度重视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法治业务培训。
(三)做好法治宣传。深化落实普法责任制,突出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重点加强群众关心和社会关注问题的法律法规宣传,坚持普法工作和法治实践相结合。
中共丹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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