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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规范海绵城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建办城〔2022〕17号)文件精神,拟对《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加强建设项目海绵城市设施竣工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津住建发〔2019〕3号)进行修订。制定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加强建设项目海绵城市设施竣工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9月5日,请将意见反馈至szsszxhmglb@tj.gov.cn。
附件: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加强建设项目海绵城市设施竣工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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