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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内建质〔2024〕1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按照文件要求,加强属地监管,尽快建立违法违规失信主体黑名单管理制度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投诉、举报受理、处理制度,规范质量检测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合格。
赤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29日
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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