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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 住房和城乡部关于印发<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4〕151号)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2024年怀化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征收情况公示如下:
按照《关于调整怀化市城区非居民、特种用水污水处理费标准的通知》(怀发改价服[2016]28号)规定,居民用水执行价格:1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水执行价格:1.4元/立方米。
2024年,我市中心城区共征收污水处理费60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支出统一由市财政安排。
特此公示。
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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