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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有关工作的通知》(建保〔2024〕44号)和国家、省相关政策要求,我局牵头起草了《自贡市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9月20日前通过邮件、信函的方式书面反馈至自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电子邮箱:2207939337@qq.com;
2.通讯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中华路1号北五楼507室。
附件:《自贡市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自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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