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免费领取会员
各建筑业企业: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工作的公告》(〔2020〕第16号公告)要求,我局于2021年2月23日对注册地在我市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开展随机动态核查,经核查,共有54家建筑业企业涉及112项市级行政许可建筑业企业资质核查结果不合格(详见附件)。
此次资质核查不合格的建筑业企业需于2021年5月23日前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报告报送至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注册地在市经开区、湖滨新区、苏宿工业园区、洋河新区的企业整改报告报送至市建筑工程服务中心(联系人:朱泽林,联系电话:0527-84387308)。
整改期间上述建筑业企业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分立、升级和增项,不得承揽新的工程。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企业资质标准条件的,市住建局将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撤回企业相关的市级行政许可建筑业企业资质。
附件:宿迁市建筑业企业随机动态核查资质不合格名单(2021年2月23日核查数据)
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3日
本文版权归腿腿教学网及原创作者所有,未经授权,谢绝转载。
上一篇:政策新闻 | 淮北住建局关于修订建设工程消防检测机构信用评价计分标准的通知
下一篇:政策新闻 | 住建部:关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晋升甲级资质告知承诺制申报情况的公示
推荐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