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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精神,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营商环境,方便房地产开发企业就近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等政务服务事项,根据国家和本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关于下放商品房销售许可等政务服务事项的改革方案》要求,现将商品房销售许可行政审批事项、商品房前期物业管理备案事项下放至蓟州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实施管理,现公告如下。
自2024年12月1日起,蓟州区行政区域内申请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请到天津市蓟州区滨河西街5号天津市蓟州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1号窗口和2号窗口办理,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再受理相关事项。咨询电话: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4538190,蓟州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29128866。
自2024年12月1日起,蓟州区行政区域内申请办理商品房前期物业管理备案请到天津市蓟州区迎宾路26号蓟州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509室办理,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不再受理相关事项。咨询电话: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3300890,蓟州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29191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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