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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由上海华城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湖州市中心城区污水零直排VI标段工程(监理范围包括污水零直排工程施工Ⅱ-1、Ⅱ-2标段,总监理工程师为吴靖)。在Ⅱ-1、Ⅱ-2标段施工期间总监理工程师未到岗履职,且未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总监变更申请。
经研究决定对该项目监理单位上海华城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予以全市通报,代建单位举一反三,对其他标段进行全面排查,督促落实整改。同时将该监理单位列入差异化管理,开展多频次重点监管,并根据检查情况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希望其他单位要深刻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提升质量管理意识,加强质量全过程管控,避免类似时间再次发生。
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 年1月31日
3710286-14183-52-建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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