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免费领取会员
根据襄阳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襄阳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实施细则》的文件要求,住房保障窗口对刘子勋等13户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申请公租房承租资格进行初审、复审,初步认定刘子勋等13户家庭符合市区中心城区以内现行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现将复审合格的刘子勋等13户家庭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1月6日。公示期内,任何组织和个人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举报。举报地址:紫贞公园路1号襄阳市市民服务中心 邮编:441003,举报电话:0710-3228357。
附件:2023年第二批刘子勋等13户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申请公租房资格审核复审结果公示名单
襄阳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
2024年1月2日
序号 | 基本情况 | 受理单位 | ||
申请人姓名 | 家庭人口 | 家庭成员 | ||
1 | 刘子勋 | 1 | 住房保障窗口 | |
2 | 李志强 | 3 | 徐珊珊、李则胜 | 住房保障窗口 |
3 | 邱冰 | 3 | 郑佳辉、郑浥尘 | 住房保障窗口 |
4 | 窦文婷 | 3 | 李子捷、李正凌 | 住房保障窗口 |
5 | 黄琪 | 3 | 孙冉、黄文睿 | 住房保障窗口 |
6 | 杨晓雯 | 1 | 住房保障窗口 | |
7 | 常翰林 | 1 | 住房保障窗口 | |
8 | 邓志强 | 2 | 邓新宇 | 住房保障窗口 |
9 | 杜钰嘉 | 1 | 住房保障窗口 | |
10 | 李俊巧 | 1 | 住房保障窗口 | |
11 | 汪金涵 | 1 | 住房保障窗口 | |
12 | 檀笑笑 | 2 | 明铭 | 住房保障窗口 |
13 | 任顺虎 | 1 | 住房保障窗口 | |
本文版权归腿腿教学网及原创作者所有,未经授权,谢绝转载。
上一篇:政策新闻 | 清远市关于切实加强2024年元旦节期间及岁末年初建筑施工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下一篇:政策新闻 | 破解难点 坚定预期 推动房地产业良性循环
推荐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