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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省、市医保行政部门定点医药机构确定的评估要求,根据《丽水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关于印发<丽水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确定经办流程(试行)>的通知》(丽医保中心发[2022]1号)规定,经遂昌斯迈口腔门诊有限公司自行申报,我局结合申报材料、现场核查和评估等流程,拟将上述1家机构纳入我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协议管理,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4月8日至2024年4月14日。如发现公示情况不实或有其他问题需要反映,请与县医疗保障局联系,联系人:谢玲燕,联系电话:0578-8510561。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编号 | 地址 | 企业负责人 | 评估结果 |
| 1 | 遂昌斯迈口腔门诊有限公司 | MADAK0G0033112317D1521 | 遂昌县妙高街道牡丹亭西路1号 | 黄凌伟 | 通过 |
遂昌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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