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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我市住房保障“公平、公正、公开”,依据《葫芦岛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暂行办法》(2007第108号)和《葫芦岛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2012第142号)精神,以下住房保障家庭将退出公租房租赁补贴保障,现将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1 | 赵颖贤 | 2114021965****022X |
2 | 高丽华 | 2114021964****0025 |
3 | 王玉学 | 2107051956****8812 |
咨询电话:0429-2918800 202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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