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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新闻 | 天津滨海高新区建设和交通局关于天津市久安嘉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未完成安全生产条件整改的公示

发布于:2025-05-13 17: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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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经核查,天津市久安嘉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详见附件)未按时完成安全生产条件整改,对上述企业我局将按规定函告滨海高新区行政审批部门,撤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现将上述处理意见公示5个工作日(2025年5月9日至2025年5月15日),上述单位存在以下情况的,可以向我局提出异议和申诉:

1.已经完成安全生产条件整改的;

2.有其他合理原因的。

需要申诉的单位,应委派专人负责,经办人须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授权委托书应加盖企业公章、法人代表章,并提交申诉报告及佐证材料。

公示期内未申诉,或者申诉原因不成立,我局将按上述公示意见进行处理。申诉受理地址: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科技园行政服务中心4楼425

联系电话:022-83715795,邮箱:zlaqk@tht.gov.cn

附件:未完成安全生产条件整改企业名单

高新区建设和交通局

2025年5月8日

附件:9112052514.xlsx

 

本文版权归腿腿教学网及原创作者所有,未经授权,谢绝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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