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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六建房〔2017〕84号)相关规定,现将2025年第7批申请撤销商品房备案的信息予以公告(见附表)。
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无异议的,将予以撤销。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16日
六安城区申请撤销商品房备案汇总表(2025年第7批)
序号 | 买受人 | 出售人 | 房屋坐落位置 | 合同备案号 | 撤销原因 | 备注 |
1 | 高志保 严进萍 | 六安市华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和谐嘉苑三期1幢803室 | 201703230025 | 法院裁定 | |
2 | 李 逸 | 六安天成置业有限公司 | 天成金域华里34幢102室 | XJBA202503173415010017 | 双方协商一致退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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