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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简化审批程序,强化审批责任,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效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 号)、《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联合验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结合林芝实际,起草了《林芝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联合验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请结合工作实际,研提宝贵意见建议,于7月13日前书面反馈至林芝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lzszjjjgk@163.com;通讯地址:林芝市巴宜区广州大道南段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附件:《林芝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联合验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林芝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
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25年7月7日
(联系人:林芝市住建局建管科 联系电话:0894-5821023)
林芝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联合验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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