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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开展全省老城区与老街区专项调查培训

发布于:2025-09-24 12:5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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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建厅举行老城区和老街区专项调查专题培训

为深入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扎实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部署及老城区、老街区专项调查要求,9月17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以视频方式组织开展老城区和老街区专项调查专题培训。

培训对省住建厅、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印发的《吉林省老城区和老街区专项调查工作方案》进行了系统解读;并邀请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名城分院副院长王军、专项调查操作系统负责人邓明亮教授、吉林建筑大学李天骄教授,分别就专项调查工作要点、调查系统操作说明及我省历史文化保护相关情况进行了辅导授课。

培训要点与工作要求

参训人员表示,将结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的工作部署,切实抓好老城区和老街区专项调查,全力推进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工作。重点包括:

  1. 加强工作落实。

    组织实施具体调查,深入街巷、院落和居民家中开展入户访谈,掌握第一手情况和数据,确保调查成果经过会商论证并按要求完成数据填报。

  2. 加强认定保护。

    深入挖掘潜在历史文化资源,形成潜在名城、名镇、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历史建筑、构筑物、铁路设施等保护对象清单,对潜在对象实施预保护。完成认定并公布前,原则上不得拆除、不得迁移。把专项调查形成的资源底数与城市更新、城乡建设紧密衔接,作为城市更新工作的前置性条件。

  3. 加强技术支撑。

    组织专家和相关技术人员对重点城市、重点区域开展现场调研和指导,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完成调查与成果上报。

  4. 加强多方协同。

    将专项调查工作情况纳入向本级党委年度报送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专题报告,及时汇报进展与成果;加强与宣传、文物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此次培训共有省住建厅机关干部,以及各市(州)、县(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及相关业务负责同志等270余人参加。

初审:牟桐雨 复审:高云鹏 终审:于忠海

本文版权归腿腿教学网及原创作者所有,未经授权,谢绝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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