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咸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对象(第十四批)的公告
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咸阳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方案》(咸政建房办发〔2013〕3号)、《关于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咸政建发〔2014〕34号)、《咸阳市公租房规范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咸住建发〔2024〕30号)、《咸阳市公租房信息公示公开工作制度》(咸住建发〔2024〕37号)等有关规定,现将申请咸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予以公示。
公示内容
本次公示对象为通过咸阳市公租房APP线上申请的第十四批申请户,共计318户(初次公示)。公示期为15天。
监督与举报
对不符合条件的公租房申请户,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并举报。如发现线索,请及时向我局反映。
- 举报电话:33216936、33271190
- 办公地点:咸阳市房产交易大厦一楼办公大厅
附件
咸阳市公租房APP线上申请第十四批公示(初次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