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机构: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5年9月24日(此件公开发布)
一、向王钢公告送达
当事人:王钢(身份证号:450204********145X)
事由:本局于2025年7月25日依法向你作出公共租赁住房限期整改告知,责令你限期结清欠缴租金,并腾退位于柳州市河西桃花源9栋2单元17-1号的公租房。
送达情况:因本局已采取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法定送达方式,但均未能送达,现依法决定通过公告方式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编号:ZFZL(2025)003)。
领取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请到柳州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领取《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联系电话:0772-2855010。逾期未领取的,视为已经送达。
二、向周继元公告送达
当事人:周继元(身份证号:450204*******0354)
事由:本局于2025年7月25日依法向你作出公共租赁住房限期整改告知,责令你限期结清欠缴租金,并腾退位于柳州市秀山小区9栋2单元3-2号的直管公有住房。
送达情况:因本局已采取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法定送达方式,但均未能送达,现依法决定通过公告方式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编号:ZFZL(2025)004)。
领取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请到柳州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领取《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联系电话:0772-2855010。逾期未领取的,视为已经送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