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召开《住房租赁条例》宣贯会议 全面推进贯彻落实工作
国务院颁布的《住房租赁条例》自2025年9月15日正式施行。为推动条例在本市的宣传和贯彻落实,9月23日上午,市住建局组织召开了宣贯会议,全面推进相关工作。
会议由市房屋产权管理中心副主任卜晓钢主持,市住建局、县区住建局业务分管负责人及部分经纪机构代表参加会议。
主要内容
会上,市住建局二级调研员叶磊明首先介绍了《住房租赁条例》出台的背景与重大意义,并结合我市住房租赁工作实际,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
随后,市住建局市场监管处处长金伟传达了住建部和省住建厅关于条例宣贯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条例实施的目标和预期效果。
接着,市房屋产权管理中心法规科科长、高级经济师王维国进行了现场授课。他从我市住房租赁工作实务出发,逐条对照《住房租赁条例》进行释义释疑,并将内容划分为“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分类监管、依法监管”“鼓励支持、风险提示”三个模块,分类阐述条例的适用情形。同时指出我市住房租赁市场监管工作当前面临的重点与难点,并与参会人员展开了深入交流讨论。
会议最后,技术人员为与会人员开展了信息化技能培训,现场演示了市住房租赁企业及租金监管服务平台的操作方法。
下一步工作
市住建局表示,将进一步推进《住房租赁条例》的政策宣贯、培训和学习,切实做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