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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住建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住建局,盐南高新区住建局,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江苏省消防条例》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监督、指导消防审验技术服务活动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盐城市建设工程消防审验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各地在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反馈至市住建局消防处。
《盐城市建设工程消防审验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docx
《盐城市建设工程消防审验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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