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37号)的要求,经2025年9月9日召开的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第6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将《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详见附件)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工作要求
- 承办处室(单位)要细化任务安排,进一步明确时间表、任务书和责任人,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必须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并及时报告重大行政决策的执行情况。
- 承办处室(单位)要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进一步拓宽征求意见的广度,采取便于社会公众参与的方式充分听取意见。要优化重大行政决策事前、事中、事后的解读方式,可通过公众号等渠道广泛发布行政决策及其解读说明。
- 《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需要确需调整或新增事项的,重大行政决策承办处室(单位)应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经分管委领导同意后纳入《目录》,并按规定程序予以决策。
印发单位及日期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年9月18日
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 序号 | 决策事项 | 报请审议时间 |
|---|---|---|
| 1 | 制定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 第一季度 |
| 2 | 制定重庆市房地产经纪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 第一季度 |
| 3 | 完善市级公租房项目租金价格形成机制 | 第一季度 |
| 4 | 制定重庆市污水处理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 第二季度 |
| 5 | 制定重庆“青年安居工程”行动计划(2025-2027年) | 第三季度 |
| 7 | 制定重庆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服务信用管理办法 | 第四季度 |
| 8 | 修订重庆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管理办法 | 第四季度 |
| 9 | 修订重庆市轨道交通第三方监测管理暂行办法 | 第四季度 |
| 10 | 修订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高切坡、深基坑和高填方项目勘察设计管理的意见 | 第四季度 |
(注:以上为《目录》原文序号及事项安排,按照动态管理要求,如需调整或新增项目,按规定程序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