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免费领取会员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二级建造师电子化注册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建建发〔2018〕994号)和《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优化二级建造师电子化注册管理的通知》(川建建发〔2020〕263号)规定,经审核,准予张浩等243名申请二级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人员、青云峰等4261名申请二级注册建造师重新注册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未批准注册的人员,可通过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查询不予注册原因。
特此通告。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0月16日
本文版权归腿腿教学网及原创作者所有,未经授权,谢绝转载。
上一篇:政策新闻 | 芜湖市住建局关于公开芜湖市2023年度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增补人选名单的通知
下一篇:政策新闻 | 马鞍山:加强路灯维护管理 保障居民夜间安全出行
推荐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