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免费领取会员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厅头〔2023〕2441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有关规定。近日,我局组织专家对鄂州市广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28家单位申请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进行了审查,现将委托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4年5月15日至5月22日。
鄂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15日
本文版权归腿腿教学网及原创作者所有,未经授权,谢绝转载。
上一篇:政策新闻 | 扬州市主城区启动第9轮管道燃气特许经营中期评估工作
下一篇:政策新闻 | 关于湘潭市2024年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审核结果的通知
推荐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