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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利用Civil 3D创建道路中心线可以通过两种办法,一种是“按布局创建路线”另一种则是“从对象创建路线”。城市道路一般均由规划单位提供道路的规划线位,不需要设计单位进行道路选线工作,设计单位只需要对规划的线位进行拟合,调整圆曲线半径、圆曲线长度、缓和曲线长度等满足相应的设计车速要求即可。所以,大多数情况,都可使用“从对象创建路线”,快速生成道路中心线。
本例道路规划线位是一条直线。笔者即采用了“从对象创建路线”的命令。
→将规划单位提供的道路规划图纸以外部参照的方式插入上一节所述的新建图形中。
→在“常用”选项卡下,点击“路线”—选择“从对象创建路线”

→在命令提示行输入“x”',确定—选择外部参照文件中的道路规划中心线—可输入“R”,反转路线方向,或直接回车确认。

→在弹出的对话框中为路线指定合适的名称、类型、样式和标签集,确认完成。

→同样方法,创建与15号路相交的10号路与11号路的道路中心线。
本例中,15号路起点桩号为K0-026.400。需按以下步骤进行设置。
→选中15号路中心线—右击,选择路线特性。
→在弹出的路线特性对话框上单击“桩号控制”选项卡—拾取路线起点为参照点—在“桩号”中输入“-26.4”,确定。
至此,道路中心线设计完成。

操作提示
(1)“从对象创建路线”不仅适用于多段线,也适用于直线和圆弧。
(2)可以连续单击多个对象(多段线、直线、圆弧),使之首尾相连,成为一条Civil路线。
(3)使用“从对象创建路线”命令,把圆弧转换为路线后,圆弧将成为路线中的固定约束对象。当某一圆弧为固定约束对象时,它和与之相关的其他图元没有始终保持的相切关系。
(4)Civil路线有三种图元约束类型,固定、自由和浮动。如果,规划道路中心线含有曲线,且有可能需要调整时,建议使用“按照布局创建路线”命令。确保曲线成为自由或者浮动约束图元,以便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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