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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同地区,BIM标准及导则也有所不同,下面就让我们来简单了解一下:

美国较早地将信息化引入建设领域,BIM技术发展位于世界前沿。2007年,美国率先基于IFC系列标准研究发布了美国国家BIM标准NBIMS标准的第一版。其后逐步对BIM参考标准、信息交换标准与指导应用进行补充和修订。NBIMS标准主要内容包括应用范围,参考标准,术语定义,信息交换标准,实践文件等,内容较为系统完善。NBIMS标准是目前国际上最为全面系统的一套国家标准,其理论性较强,并结合本国国情提出采用项目全生命周期各参与方依据统一标准签订项目所需所有合同、合理共享项目风险的方式,进行经济利益再分配,以解决美国建筑行业项目参与方利益协调问题。但同时,NBIMS标准在实际落地应用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
在英国,政府强制要求使用BIM技术成为促进其BIM发展的一项重要因素。英国建筑行业联BIM标准委员会AEC(Architectural,Engineering and Construction Industry in the UK,简称AEC(UK)或英国AEC)在IFC标准、NBIMS标准的基础上于2009年颁布了英国建筑业BIM标准(AEC(UK)BIM Standard);此后分别发布了基于Revit、Bentley、ArchiCAD等不同软件平台的BIM标准。目前英国AEC将该系列标准更名为英国AECBIM协议(AEC(UK)BIM Protocols)。同时英国标准协会基于IFC标准编制了BS1192系列BIM标准,为BIM参与者及所有利益相关者提供应用BIM进行信息传递与共享的标准,指导,案例研究和共同经验等。业界对于英国BIM标准的评价非常高,不仅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其应用于实际工程中的经验也较为丰富。

芬兰政府物业管理机构Senate Properties于2007年正式发布了《BIM要求》(《BIM Requirements 2007》)。《BIM Requirements 2007》包括总则、建模环境、建筑、机电、构造、质量保证和模型合并、造价、可视化、机电分析等内容,涉及领域较广,并提出在建筑全生命周期的各阶段中通过持续的反馈使问题得以尽快解决,以提高工作效率。
2008年挪威公共建筑机构Statsbygg发布了挪威语版本的BIM手册第一版本(BIM Manual 1.0),2011年推出了英文版的BIM手册第二版本(《BIM Manual 1.2》)。Statsbygg是为挪威政府提供施工和物业管理顾问服务的机构,该机构是挪威BIM技术推广和标准制作的权威机构。《BIM Manual 1.2》内容涵盖了技术标准和应用标准等相关内容,对设计、施工、管理和软件商都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2010年韩国国土海洋部发布了《韩国建筑行业BIM应用导则》(《Architectural BIM Guideline of Korea》),用来指导业主、施工单位和设计师等具体应用BIM,导则主要包含:业务指导、技术指导、管理指导和应用指导四个部分。新加坡建设局于2012年5月正式发布了《新加坡BIM指南1.0》(《Singapore BIM Guide1.0》),包含BIM规范、BIM模型及协作流程和附录三部分。2012年7月日本建筑师学会JIA发布了设计师视角出发的BIM导则《JIABIM导则》,2014年日本国土交通省发布了《BIM导则(政府建设项目的BIM模型制作和应用相关指导)》,成为政府唯一承认的BIM指导规范,随后BIM软件公司根据国土交通省BIM导则制定了对应的软件操作指南指导用户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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