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免费领取会员
不同的工程项目对于BIM模型的创建自然有着不同的要求,在装饰装修工程,BIM设计模型创建的要求如下:
1装饰装修工程BIM设计模型文件命名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采用统一的模型文件命名规则。
2应包含项目的单项工程名称、所处设计阶段、所属功能空间以及分部分项工程等信息,并采用模型更新的日期命名。
3应满足在各子项模型之间的引用要求。
4应满足模型应用阶段对指定信息调取的要求。
装饰装修工程BIM设计模型的创建应符合下列规定:
1模型宜设置位置坐标,并应与建筑专业模型采用同一设计原点,机电设备末端模型位置应符合相关规范。
2模型应满足辅助几何信息核查、辅助施工、非几何信息关联及管理应用等要求。
3在根据应用要求进行模型拆分时,各模型文件之间应能相互参照。
1设计部品模型分类及命名规则参照本标准附录B。
2设计部品代码参照本标准附录C。
3宜采用参数化驱动的方式设计和创建设计部品模型,设计部品宜具有与实物一致的几何外观。
4设计部品应包含面积、体积、长度、材质等工程算量属性参数。
5同一类型的设计部品应具有一致的模型插入点。
6需要采用图例表达的设计部品,应将其对应的图例与设计部品模型关联。
7设计部品模型中的材料编码应由材料代码和数字编号组成,编码方式宜为“材料代码一编号”;材料代码应符合本标准附录D的规定。
1模型深度应包括几何信息精细度和非几何信息深度。
2在满足设计深度及应用要求的前提下,应采用适当的几何信息精细度。
装饰装修工程BIM设计成果提交前应进行模型成果审查,并按审查报告修改;在与其他专业模型整合后应进行模型会审,根据会审报告进行修改。
出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BIM设计标准(T\CBDA58-2022)》侵删
转载请注明来源本文地址:https://www.tuituisoft/bim/26890.html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