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免费领取会员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反映。
省政府办公厅
2024年12月2日
本文版权归腿腿教学网及原创作者所有,未经授权,谢绝转载。
上一篇:政策新闻 | 丹东市关于以新型建筑工业化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
下一篇:政策新闻 | 拉萨市住建局关于遴选拉萨市百淀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水系统提升改造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的公告
推荐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