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免费领取会员
鄂建审告〔2022〕329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城)建局,各相关企业:
根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去年我厅开展了2021年第二批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制审批事后核查工作,对湖北允鑫工程有限公司等73家以告知承诺审批方式取得我厅核准的勘察设计资质的企业进行了事后核查,并将核查结果在我厅网站予以公示(鄂建审示〔2022〕49号)。其中,“湖北允鑫工程有限公司”等60家企业不满足标准要求,限期整改后13家达标、47家仍不达标;“湖北领潮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存在申报材料弄虚作假、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勘察设计资质行为。公示期满后,我厅对上述49家企业送达了《撤回/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其中,40家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9家企业在规定时限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材料,经复核,2家予以认可、7家不予认可。
依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60号)第二十五条、二十六条等规定,我厅决定依法撤回“湖北允鑫工程有限公司”等45家企业的相应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详见附件1);依法撤销“湖北领潮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的相应工程设计资质(详见附件2),且自撤销之日起规定时限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资质。
如对本决定不服,各相关企业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湖北省人民政府或住房城乡建设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1.撤回工程勘察设计资质企业名单
2.撤销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单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10月21日


本文版权归腿腿教学网及原创作者所有,未经授权,谢绝转载。
上一篇:政策新闻 | 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政策新闻 |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勘察设计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推荐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