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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目前代管市区公有住房出售收入专项维修资金。2023年,市住建局归集市区公有住房售房单位维修资金金额0.38万元。2023年度市区公有住房使用维修资金19.73万元,用于市区公有住房已售房改房公共部位维修。2023年当年市区公有住房出售收入专项维修资金增值收益23.8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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