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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浙财债〔2025〕4号)、《浙江省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浙财债〔2022〕24号)、《遂昌县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试行)、《遂昌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遂财债〔2025〕35号)等文件要求,决定对2024年度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经项目单位自评、主管部门评价,现将国家绿色产业示范基地遂昌工业园区配套基础工程、遂昌县东城新区智能制造创新服务平台项目、遂昌县经开区学前教育中心项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报告进行公示。
国家绿色产业示范基地遂昌工业园区配套基础工程绩效评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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