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主体资料,免费赠送VIP会员!
* 主体类型
* 企业名称
* 信用代码
* 所在行业
* 企业规模
* 所在职位
* 姓名
* 所在行业
* 学历
* 工作性质
请先选择行业
您还可以选择以下福利:
行业福利,领完即止!

下载app免费领取会员

NULL

ad.jpg

福建南平2024年度土建类专业工程技术人员中、初级职务评审工作开始申报

发布于:2025-10-18 22:53:24

网友投稿

更多

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土建类专业工程技术人员中、初级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09


各县(市、区)住建局、人社局,光泽县、松溪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2024年度土建类专业工程技术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会议预定于202512月召开,为做好评审工作,现将评审范围、任职条件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对象

1.凡在我省企事业单位从事建筑工程设计施工(含装配式建筑、BIM、建筑装饰设计施工、建筑智能化设计施工、建筑设备安装施工、市政工程设计施工、风景园林设计施工、燃气工程设计施工、岩土工程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工程检测、工程建设管理、工程质量监督等专业技术工作,符合《福建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闽人社发〔20211号)和《福建省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条件》(闽工信职改〔202319号)中申报中、初级职称条件,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

2.根据闽自然资职改〔20221号文件精神,城乡规划设计、工程测量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三个专业技术职称由自然资源部门组织评审。

3.在南平工作的台湾地区居民可根据《关于开展在闽地区居民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试点工作的通知》(闽人发〔200870号)规定条件,自主申报评审。

4. 根据《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闽人社发〔20191号),取得相关职业资格的人员自闽人社发〔20191号文件颁布之日(2019122日)后,按有关规定经注册后可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符合申报资格条件及相关年限要求时可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 

 5符合《关于支持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贯通发展的通知》(闽人社发〔20192号)有关规定的申报评审中、初级职称基本任职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申报评审相应级别职称

6.参评对象可申报专业按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福建省工程技术经济专业职改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工程系列土建专业职称评审申报专业指导目录>的通知》(闽建人202316号)文件要求执行(《工程系列土建专业职称评审申报专业指导目录》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1.申报评审技术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2)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2.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 

2)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 

3.申报评审工程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 

2)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具有独立承担较复杂工程项目的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的工程问题;具有一定的技术研究能力,能够撰写为解决复杂技术问题的研究成果或技术报告。具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的能力。

3任职以来,独立撰写1篇本专业学术论文或工作技术总结,参与过2项本专业技术工作。

、任职年限

本次评审中、初级职务的任职年限计算时间统一截止至20241231(含学历证、发表的论文、业绩等)。

、申报程序

评审材料采用网上申报和现场复核相结合的办法。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流程:申报人员通过闽政通扫码注册登录南平市住建局职称申报系统(https://xzsp.zjj.np.gov.cn/title/index.html#/login申报,其中企业登记机关为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评审材料须经县(市、区)住建局职改办县(市、区)人社部门预审通过,持县(市、区)人社部门开具的委托评审函报送至市住建局职改办

注:南平市属国企统一报送至市住建局,其中企业登记机关非市本级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需提供与总公司关系证明材料(如:企业所属总公司查询截图或总公司开具证明材料等),并与企业营业执照一同上传。

image.png

2.申报材料要求:(1)带“*”内容为必填项;(2)上传附件格式为图片(“.png”“.jpg”“.jpeg”)或文档(“.pdf”),其中图片不超过200kb,文档不超过5M。

3.补充材料:南平市住建局预审通过后,申报人员须将盖章后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扫描成PDF格式上传至系统“补充材料”中;其中:

1县(市、区)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须经申报单位、县(市、区)住建局,县(市、区)人社部门盖章后扫描上传;

2市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须申报单位盖章后扫描上传。

4.申报时间:2025109日至20251024线上申报时间线上审核通过后,再携带原件进行线下复核20251013日至20251031(公休日除外)为现场提交材料时间

5.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0707633

(二)现场复核

1.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委托评审函1份,市属单位需提供;凡属中小学、中职校(含技校)评聘合一单位的,应提供同级人社部门确认的空岗证明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完成申报后系统自动生成),13份;

3.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完成申报后系统自动生成)115份;

4.毕业证书原件(2002年后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的无需提供原件,仅需提供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查询的须提供能够有效证明其学历的其他材料(如个人档案中的学籍表、成绩单、毕业生登记表的复印件,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凡在职参加学习取得学历的,须提供前置学历原件。

5.现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原件、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及注册证书原件

6.近四年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表原件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及以下(含不定档次)的当年不得参加评审,其中:年度考核基本合格的,任职年限要求相应延迟一年申报;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任职年限要求相应延迟两年申报。

7.任现职以来近四年继续教育证书原件每年公共课30学时、专业课60学时);

8.近四年劳动合同原件(事业单位在编可不提供);

9.2024612月社保缴交证明材料(事业单位在编可不提供);

10.体现在评审表、简明表中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贡献的任期内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如:施工类提供有关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证书》;设计类提供须提供审查合格书、设计目录与图纸等;其他类提供关键的专业文件,证明担任本专业技术人员

11.免冠两寸彩照一张,背面注明姓名、单位

12. 申报工程施工类职务的还需提供与履历、业绩匹配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13.相关材料按以上顺序整理装入完好的硬纸质文件袋。现场复核通过后,收取《申报土建专业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收件材料清单》(申报后系统自动生成所列材料项目,其余材料退还申报人员。申报人员需按上述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网上递交申请材料并按时进行现场复核,逾期恕不受理。

、申报评审相关要求

1.学历: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大、中专院校或成人院校毕业)。任何专业证书、结业证书不得作为学历依据。

根据闽政〔2013〕44号文件精神,申报评审工程师,如不具备学历条件,已取得国家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者,可按符合大专学历条件申报评审。

2.资历:对于专业技术人员经组织批准脱产学习、病休等原因脱离专业岗位一年以上(含一年)者,申报时任职资历相应延长;经组织选派到基层挂职、扶贫的专业技术人员,选派期间可计算任职年限。非公经济组织申报人员的任职年限依据本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聘书等其他可确切证明任职年限的材料认定。在现单位工作前已被其他单位聘任现专业技术职务的,其前后任职时间可合并计算。

根据《福建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闽人社发〔20211号)规定,同级转评其他系列(专业)人员,须在新岗位工作1年以上,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并提供转岗后新系列(专业)工作业绩转评人员通过评审的次年方可申报高一级职称。未经转评的人员,不得跨系列(专业)申报高一级职称。

3. 省外、军队取得的职称任职资格,提交《福建省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审核表》需按人事隶属关系,按照职称管理权限,由调入地相应级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具有相应职称评审管理权限的部门予以确认方可申报高一级职称任职资格。

4.任职考核:申报中、初级职务人员任职期间各年度考核必须具备“合格”及以上。

5.代表作:申报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交一篇论文作为代表作,其中县(市、区)属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可提交专业技术工作总结,论文(专业技术总结)内容必须与申报专业及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一致,须是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个人独立撰写,涉及到工程是已建成或已实施的。注意论文(专业技术总结)应区别与个人业务自传或工作记录,应以体现个人专业技术能力为总结论述重点。

6.根据《福建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闽人社发〔20211号)、《关于职称工作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闽人发〔2002154号)文件精神,各单位在申报材料前,应将申报者本人填写并上报的《简明表》在本单位张贴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材料真实,符合申报条件,群众无异议的,所在单位意见栏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公章后方可上报。

所在单位应在《评审表》所在单位意见栏内注明经公示(公示期为×××日至××日),材料真实,符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同意推荐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公章后方可上报对有反映和争议的材料,要认真核查在正式上报前,应将不符合要求和有争议尚未核实的材料剔除

7.申报评审所提交的材料,应按要求真实准确,其中提交的论文、表彰、业绩、成果等都应在任职期间获得方为有效。申报人、用人单位要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根据《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56号),实行职称申报诚信承诺制度。申报人在提交职称申报材料时应同时签订个人承诺书,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等进行承诺,承诺不实的,3年内不得申报评审职称。申报人明知不符合职称申报条件仍故意通过虚假承诺、伪造信息等手段进行申报;在职称评审中提供虚假材料、论文造假代写、剽窃他人作品或者学术造假,业绩成果不实或者造假等;在职称申报评审时存在说情打招呼、暗箱操作等不正当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3年,作为以后申报评审职称的重要参考。通过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经核实即由人社部门或评委会组建单位予以撤销。申报人所在单位存在未按规定履行申报材料审核、推荐职责,放纵、包庇或者协助申报人弄虚作假;未按规定进行申报材料公示,对公示有异议或者投诉举报问题未及时调查核实;未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及时上报申报材料,以及其他违规行为的,将依法依规处理。

8.所有申报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均应进行专业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申报人员应准时到场,无故不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其申报材料不提交评委会评审。

9.破格晋升:申报的具体条件请参照《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闽工信职改〔202319号)文件要求。

10.人事档案寄存在省属人才市场的,原则上不再受理,如特殊情况,须经档案寄存单位同意并开具委托评审函,方可申报。

11. 申报材料须由本人填写。申报人在同一职称评审周期(年度)内,只能向一个评审(考核确认)机构提交职称申报材料,不得同时向2个及以上评审机构(或单位)提交职称申报材料(即同一理论、业绩成果在同一年度申报评审时不得重复使用)。往年评审未通过人员再次申报时,应补充新业绩、新论文,未补充的不予受理。

、其他事项

1.申报材料送审时间:2025109日至20251031日,逾期恕不受理(职称系统开放时间:202510914:302025103117:30

2.报送材料地点: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批科。

线上申报截止时间20251024

线下复核截止时间:20251031

凡未按规定时间或逾期报送的,一律不予受理。

3.联系人:吴文杰、何国政、陈文

联系电话:88538238722957,通讯地址:南平市建阳区翠屏路2号南平市政务服务中心42443(南平市住建局审批科)。

4.评审结果将在南平市住建局官网公示,办理证书事宜请与南平市住建局职改办(人教科)联系。

附件:工程系列土建专业职称评审申报专业指导目录


南平市住建局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南平市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

2025926


本文版权归腿腿教学网及原创作者所有,未经授权,谢绝转载。

未标题-1.jpg

上一篇:9部委发布新城建行政方案!印发《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韧性城市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

下一篇:东方嬗变:花园城市理念在亚洲的在地化旅程